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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市调控不可能简单回归市场化

2013-11-21 10:33? 允小丫?来源:东南网  责任编辑:林雯晶   我来说两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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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房地产调控着墨不多,稍有关联的举措包括: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、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,以及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等。专家就此解读认为三中全会应对房价“越调越涨”开出的3剂“药方”是:调控回归市场化,完善土地供应和房产税改革。(11月19日《新京报》)

十八届三中全会的《决定》不是一个专门针对房地产调控的文件,期望应对房价“越调越涨”出台具体的调控手段和调控方法,是不现实的。三中全会也确实提出了“明确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”,但就此认为房地产市场调控将完全回归市场化、靠完善土地供应和房产税改革,也不一定就是准确的解读。其实,我们要特别注重“加快推进住房保障”的深意,“住房保障”不是只指保障房建设,而是房地产调控的目标。

住房除了商品属性和投资属性之外,更主要的是居住功能,是社会福利的应有之义,对确保社会公平和稳定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。正因为如此,房地产调控不可能完全回归市场化,世界上也少有国家对房地产市场是完全市场化的,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对房地产市场采取过不同形式的限制,以增加供应、抑制房价过快上涨。更何况我国的房地产市场“泡沫”已经比较严重,简单弱化政府调控恐怕不太可能。

“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”,虽然意味着农地流转不再局限于农村,供给的增加会对城市房价造成影响,但这不会更改各级政府或组织的“土地财政”依赖;“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”,虽然有利于改变人们对于房地产发展的预期,但房产税征收涉及的面太广,加上立法需要时间,不可能马上推行。更重要的是,我国货币超发的问题,需要时间和载体消化。而在城镇化的浪潮中,住房在较长时间内整体上仍会是供不应求。如果短时期内完全回归市场化,房价就会进一步上涨,成为社会难以承受之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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