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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产商奖高考状元一套房,拍砖还是喝彩?

2015-07-10 16:33:57?孙明 黄齐超?来源:东南网综合  责任编辑:林雯晶   我来说两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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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泉州高考理科原始分第一名郑妍彦昨日再获喜讯,永春一家房地产公司奖励她一套价值20万元的单身公寓。同时,该公司还拿出5万元奖励学校老师。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,希望通过这样的奖励,激励更多学子努力学习,将来成为国家栋梁。(7月10日《东南早报》)

重奖高考状元的教育投资值得期许

孙明

房地产公司重奖高考“状元”,是“书中自有黄金屋”的真实写照,是为优秀考生“锦上添花”。虽然有质疑之声,但我以为重奖“状元”,实际上是有意识的教育投资,是用市场化手段来延揽人才,是值得期许的探索。

如今,教育投入不高,分配也不公平,房地产公司帮忙做大了教育资源的蛋糕,可谓“雪中送炭”。有人担心,社会力量重奖优秀考生,可能会形成“马太效应”,让其他学生学习压力更大。真没必要苛责,因为社会资本总得设定一个双赢的奖励标准。对学生来说,成绩是相对公平的,让大家形成竞相学习的局面,也符合社会大众的心理。再者,房地产公司也可以借“状元”光环营销。

作为老师,我觉得房地产公司等社会力量在重奖“状元”同时,不妨也试试其他途径。比如,像邵逸夫和田家炳那样,投资提升学校的软硬件设施。比如,可以设立多元化的奖金,为不同兴趣和特点的学生提供资助。比如,可以用这笔钱吸引高校到中学开设先修课程,让学生更早接触大学内容。

房地产公司出手后,教育部门应该借助校长、教师轮岗制度,来平衡教育资源。如果说重奖是“抛砖”,轮岗就是“引玉”。也只有这样,重奖“状元”才能形成示范效应,吸引更多企业参与其中,才会让学生、老师、企业和政府多方受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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